公示公告
中共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關于社?;鸸芾韱栴}專項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縣委統一部署,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9月8日,縣委第二巡察組對中共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進行了巡察。2022年9月30日,縣委第二巡察組向中共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針對“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有關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不扎實”方面存在的問題。
整改問題1:人社局黨組在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指示批示精神方面重視不夠,學習不深不透。
整改成效:一是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保領域的指示批示進行匯總整理,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每月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社保領域指示批示精神,豐富學習形式,確保了中心組學習取得良好成效。自巡察組對此項問題反饋后,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已集中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會保障工作有關指示4次,已經對總書記的批示指示全部學習完畢并及時學習了習總書記的最新批示指示,對黨的二十大精神進行了認真研讀。通過學習,豐富了黨組成員的社?;鹣嚓P知識,提升了理論水平;二是在集中整改期間將每月的黨建理論考試改為習近平總書記對社保領域指示批示專項考試,考試由五大社?;鸸墒逸喠髅},提高了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有關指示批示的自覺性,提升了全體干部職工履行防范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提高了社?;鸢踩L險防范意識;三是每次考試結束后,由黨建辦將試卷進行收集匯總,統計考試成績并進行公示, 由作風辦公室對每次考試全程監督檢查,對未參加考試且無正當理由人員進行談話提醒。目前,已談話提醒3人次,起到了以考促學的目的。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并長期堅持
整改問題2:學習不及時,主動性不強。
整改成效:一是進一步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每月及時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有關講話精神,做到了局黨組中心組及時學習政治理論常態化;二是干部職工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保領域的指示批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學以致用。對發現的社保領域違規違紀問題在全局開展了以案促改活動;四是針對工作人員失誤將學習信息時間3月9日誤寫為3月8日問題,通過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了工作標準,增強了工作人員責任心,杜絕類似問題發生。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并長期堅持
(二)針對“落實上級社會保險有關決策部署主動性不強”方面存在的問題。
整改問題3:推進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不力、主動作為不夠。
整改成效:一是加大了企業年金政策宣傳力度。在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上,發布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企業年金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2008〕41號),提高群眾政策知曉率,同時協調宣傳部、市場監管、稅務、工信、工會、工商聯等部門開展多層次、多方位的政策宣傳,真正讓企業年金政策深入基層、深入單位和職工,營造企業年金政策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二是引導企業自主建立企業年金。選出盈利能力較強的企業帶頭建立企業年金,將設置企業年金作為改進和完善企業薪酬福利的重要措施,截至目前,范縣供電公司、范縣煙草公司已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并貫徹執行;三是加強關于基本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相關政策學習研究,全面做好政策宣傳;四是加強同財政、稅務、金融等部門協同,共同推進我縣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體系建設。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4:重點人群未實現應保盡保。
整改成效:一是加大了宣傳力度,提高建筑行業對工傷保險政策的知曉率,在范縣電視臺和范縣通公眾號上對工傷保險政策進行宣傳??h人社局工作人員分別于2022年7月12日和11月10日深入到部分建筑企業和建筑項目工地進行實地宣傳,為建筑工人發放《工傷保險條例》及工傷保險參保、就醫指南宣傳頁,并對工傷保險常見的政策法規進行解讀,使建筑工人了解參保工傷保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對在建工程項目進行逐一排查,對未參保的工程項目移交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處理;三是加強與住建部門的協調溝通,對于建筑企業未參保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督促新開工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截至目前新開工建筑項目已參保19家。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5:部分重點行業參保率較低。
整改成效:一是與工商、市場監管等部門進行對接,及時掌握“四上”企業未參保信息;二是對“四上”企業分類開展上門服務,進行參保擴面宣傳,督促企業應保盡保;三是及時將“四上”企業征繳計劃傳送給稅務部門,確保稅務部門及時征收。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6:社會保險基金征繳不力。
整改成效: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社會保險費征繳體制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切實做好穩定社保費征收工作的緊急通知》(人社廳函〔2018〕246號)精神以及2018年9月18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的強調內容,經過與稅務部門積極溝通,確定征繳清欠事項主體為稅務部門,社保經辦部門將積極配合。經核查上述4家企業共有參保人數92人。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7: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金存在“穿底”風險。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責任分工,人社部門每月28日前及時將全縣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征繳計劃傳送給稅務部門,保障稅務部門及時征收;二是已將2023年度養老保險基金缺口5300萬元向縣財政提出申請,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及時規避基金“穿底”風險。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8:部分事業單位欠費養老保險數額較大。
整改成效:一是對部分事業單位欠費問題撰寫了專題報告上報縣政府,縣政府組織了衛健、水利、人社、運管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判協調。其中運管中心、水利局工程隊、油氣巡查中心欠費由所在單位和鄉(鎮)解決單位部分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問題,現與單位已達成共識,積極籌備資金進行補繳;衛生系統欠費由衛健委牽頭,協調人社、編辦、財政等部門,測算縣財政承擔單位部分的養老保險,剩余單位部分養老保險由單位承擔,職業年金單位部分全部由所在單位負擔;二是截至目前,縣衛健委正在按照編制情況對公益一類單位進行人員摸底,按照縣編辦567個編制,逐單位逐人摸清人員情況,已匯總出衛生系統欠費數額、時間段和人員,此項工作正在穩步進行;縣中醫院正在對人員進行分類,逐人按編制、按檔案核查情況,初步擬定繳費人員,著手進行欠費補繳工作,按程序進入養老保險系統;我單位已對欠費人員進行實名制,并全部納入到養老保險系統,目前各項工作正有序推進。
整改完成情況:正在整改
(三)針對“局黨組對信息化建設重視不夠”方面存在的問題。
整改問題9:內部跨險種數據壁壘依然存在,五大社會保險基金之間數據不共享。
整改成效:一是對本年度領取失業金的失業人員名單進行了比對,對本年度因工死亡發放待遇職工名單進行比對;二是結合企業養老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三大養老保險險種的第四季度待遇領取新增數據進行線下核查比對,確保不存在重復領取待遇的人員;三是對領取失業金后期間繳納養老保險的13人進行核查比對,發現上述13人屬于領取失業金后自行繳納的失業期間的養老金;四是2022年11月17日召開局黨組會議,研究制定了我單位內部數據信息共享機制,建立了社保業務經辦部門之間日常信息協查機制,每月5日前對所經辦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參保數據進行線下比對、核對,有效解決了內部跨險種數據存在壁壘的問題。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10:社會保險基金與就業信息不共享。
整改成效:一是對14人違規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進行追回,目前已全部追回;二是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牽頭開展對2022年10月份以來申領失業保險金人員與就業系統進行信息比對,未發現違規領取現象,今后,將在發放失業保險待遇前定期與就業信息進行比對;三是對經辦人員進行了相關業務政策培訓,提高了其思想認識,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四是建立共享機制,每月與就業系統比對。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11:信息化建設滯后。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落實《濮陽市查處和防范社會保險欺詐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社保領域侵害社?;疬`法案件的研判和調查,及時將涉嫌犯罪的證據材料移交公安機關偵辦。2022年10月份,與公安部門召開了協調會,聯合公安部門加大對資金的追回力度,通過電話聯系、下發《冒領待遇告知書》《追繳通知書》、移交公安部門等方式,督促其在規定時間返還違規領取的待遇,對拒不退還、欺詐騙保的人員,移交公安部門處理;二是12月20日,起草了《關于建立全縣社?;鹫招畔⒐蚕頇C制》意見稿上報縣政府審定,盡快出臺外部數據信息共享機制,從根本上杜絕參保人員違規領取社保待遇問題,確保我縣社?;鸢踩椒€運行。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四)針對“局黨組主管監管責任履行不到位”方面存在的問題。
整改問題12:社?;鹦姓O督不到位,制度不健全。
整改成效:一是研究制定了社?;鸸芾砗捅O督實施意見。為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工作,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體系,2022年7月26日,范縣人社局印發實施《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建立健全了社?;鸨O管工作制度,明確了社?;鸸芾砺氊?,壓實了社?;痫L險防控責任,規范了基金監督工作方法;二是2022年10月20日,縣人社局召開黨組會議,討論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高彩菊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社保行政股室為成員的社?;痫L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制度,規定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對社保行政股室、經辦機構業務數據進行抽查,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問題,進一步強化社?;鸨O督;三是核查經辦機構業務經辦數據。每月5日前,社保經辦機構向基金監督部門報送上月業務數據,基金監督部門對上報的高風險業務數據進行抽查核實。 ?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
整改問題13:股室履職不到位。
整改成效:深入學習《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等各項法律法規,不定期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落實上級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指導,按照常態化監管工作要求,對社保經辦機構每季度進行一次風險檢查,每半年開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動。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14:監督方式單一。
整改成效:一是利用干部夜校、警示教育月、以案促改活動先后認真組織學習了《社會保險法》《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風險防控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法規政策,深刻認識加強社?;痫L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局黨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成立了范縣人社局社?;痫L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出臺了《范縣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嚴格按照監督意見要求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每年至少對一個險種開展一次全面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三是創新監督方法,多種方式維護社?;鸢踩?。2022年11月28日,局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督股組織人員對近期企業職工退休審批業務、企業保險業務經辦行了現場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企業職工退休審批檔案、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審批程序;2022年12月12日,黨組成員、副局長、社?;鸸芾盹L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黃曉峰帶領局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督股、審計中心一行4人,對企業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業務經辦情況進行調研,對部分經辦業務資料進行抽查審核,并責令相關股室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四是強化信息手段,提升監管水平。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全省社?;鸨O管系統試運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做好社?;鹦畔⒒芾頊蕚涔ぷ?,全力做好全省社?;鸨O管系統調試、測試運行、人員培訓的配合工作。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15:基金要情未發揮作用。
整改成效:2022年11月29日,范縣人社局組織召開了社會保險基金要情報告制度學習會議,會上學習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社會保險基金要情報告制度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1號)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落實社會保險基金要情報告制度的各項工作要求,按時將社?;鹨樯蠄缶只鸨O督股,做到有情則報、急情快報、應報盡報、全面報告,及時發現和防范社?;鸢踩L險。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16:干部隊伍建設存在薄弱環節,行政監督人員力量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召開了專題黨組會研究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督股人員配備問題,通過下一步招錄配備行政監督人員力量;二是出臺了社?;鸸芾砗捅O督制度,推進常態化基金監督。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17:經辦機構人員配備不合理。
整改成效:一是集中整改期間嚴格落實《濮陽市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崗位權限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對社保待遇資格認定、核定、發放、財務管理等一人多崗、業務兼任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合理分配系統崗位權限,確保社?;鸢踩?;二是嚴格崗位權限,按照規定優化調整現有工作人員崗位,明確業務經辦分工,確保各業務環節獨立操作,既有效銜接又相互制約,落實基金安全。將范縣企業養老保險中心待遇發放人員和待遇資格認證人員進行配置,從一人負責調整為兩人分別負責,確保經辦機構人員配備合理化。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18:專業能力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召開了黨組專題會議,研究醫療專業人員問題,下步通過招錄選取具有醫療資格類人員來充實監督力量;二是采取內部學習交流、業務知識考試等方式,督促監督人員深入學習業務知識;三是舉一反三,建設學習型股室,不斷學習業務、政策、指示精神,營造良好學習氛圍。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19:政策宣傳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收集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政策,匯集成冊,2022年11月3日晚社保經辦機構全體干部職工開展集中學習;二是在“范縣人社局”公眾號陸續刊發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相關政策,將相關政策推送至鄉鎮勞保所工作群進行宣傳,全面提高群眾社保政策知曉率,提升了社保系統網上辦理率;三是充分發揮基層勞保所工作職能,采取入村、入戶的方式加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做到了人人皆知,實現了“政策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并長期堅持
整改問題20:對重點崗位和重點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不夠。
整改成效:一是開展重點崗位和重點人員專項教育培訓,提升了干部職工業務經辦能力,創造了重點崗位人員相互學習交流的機會;二是收集習近平總書記指示批示講話精神、社會保險政策等學習資料,印制成冊,加強學習。方便了干部職工全面系統的學習社保政策,做到隨時學、隨處學,提高了社保經辦人員理論水平,為進一步防范社?;痫L險打下了良好基礎;三是在市民公園開展社?;鹁窘逃麄髟禄顒?,增強了重點崗位和重點人員履職盡責意識,提高了人民群眾社保政策知曉率,為進一步推動企業參保擴面增添了動力。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五)針對“經辦機構履職盡責不到位”方面存在的問題。
整改問題21:落實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在收到巡察整改臺賬后,向主要領導匯報“落實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不力”的問題,我們主動與財政部門對接,并要求銀行對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及時進行梳理,需補齊利息的盡快補齊利息;二是局黨組高度重視,多次召集各社保經辦機構、合作銀行召開專題會議,對社?;鸫鎯灮堇饰磮绦械轿粏栴}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深入研究部署;三是各社保經辦機構對1998年以來的財務票據進行梳理、核對,以及與各合作銀行票據進行仔細核對,共梳理問題42條,目前已整改完成42條,完成補息金額95.155萬元;通過社?;鸫鎯灮堇饰磮绦械轿粏栴}專項治理工作的開展,有力堵塞漏洞,維護我縣社?;鸢踩?;四是舉一反三,各經辦機構要定期與財政部門溝通,加強對合作銀行的日常監督,嚴格按照政策執行社?;饍灮堇?,確?;鸨V翟鲋?。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22:內部控制建設薄弱。
整改成效:一是重新修訂、完善了內控制度。督促各經辦機構完善各自內控制度,明確內部機構崗位職責;規范審批程序,完善內審考核,設置稽核崗位;監督各經辦機構嚴格執行基金財務、會計等各項制度,從機制、程序上防范基金風險;二是加大稽核力度,確?;鸢踩?。規范了社會保險各業務環節,各經辦機構設置稽核專員,標準化審核流程,提升審核質量;三是定期召開研討會,社保經辦機構每季度對本部門履行職責的狀況進行自查,形成稽核自查報告上報局社?;痫L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研判,做到從源頭上堵塞基金安全漏洞。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23:對賬不及時。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10月26日,與財政、合作銀行對接,逐筆核對每一筆賬務,對于串戶的資金立即告知合作銀行進行調賬,對于銀行對賬單余額和賬面余額不一致的問題,核實后告知合作銀行調賬,確保下月對賬時與財政、銀行余額保持一致;2022年11月2日,再次和財政、合作銀行對賬務進行核對,確保銀行對賬單余額和賬面余額一致后,將余額匯總表和財政專戶明細賬打印歸檔;二是針對問題,舉一反三,嚴格按照《關于印發<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的通知》(財社〔2017〕144號)文件精神要求,加強與財政部門對接,每月月初與財政部門、合作銀行及時對上個月銀行收支進行對賬,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24:財務核算不規范。
整改成效:一是對缺少銀行支付清單及原始憑證問題,我們主動聯系財局及相關銀行,2022年10月30日前對每一筆撥付記錄進行逐項對照、逐項核實,對沒有附原始憑證附件的做了及時整改,現已把清單及憑證全部完善到位;二是督促經辦機構財務人員加強財務業務知識學習,提升業務本領,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三是舉一反三,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基金財務管理的辦法》,強化各項監督,基金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持續實行定期不定期監督檢查。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25:工作作風不扎實,未按規定定期公示。
整改成效:一是加強社?;鹗罩闆r公開力度,研究制定了《范縣人社局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制度》,規定各社保經辦機構定期通過范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示社?;鸹拘畔?,內容包括參加社保人數、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人數以及社?;鸬氖杖?、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二是強化監督,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基金財務管理的辦法》,定期抽查經辦業務,及時掌握社?;疬\行情況,監督經辦機構內控稽核部門對所經辦業務進行抽查,收集整理稽核臺賬及稽核報告,及時防范化解社?;鸸芾盹L險。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并長期堅持
整改問題26:工傷審核流于形式。
整改成效:一是收到反饋問題之后,迅速開展對2017年以來的工傷認定資料進行核對和審閱,在2022年10月30日之前已對2017年以來的工傷認定申請表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資料情況和受理意見”未簽字蓋章情況已全部加蓋公章,并對相關經辦人員進行了約談;二是對已經辦結歸檔的業務數據進行再次對比,把近幾年來的工傷認定檔案逐一翻閱查看,在今后工作中堅決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27:工傷認定書內容與主要證明材料矛盾。
整改成效:一是集中整改期間對巡察出的工傷認定書與證明材料相矛盾問題重新進行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具體是濮陽拓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職工呂某某系駕駛兩輪摩托車,工作人員在工傷認定管理系統中錄入駕駛兩輪電動車,系錄入錯誤。因該工傷案件為行政訴訟案件,在行政訴訟期內所有認定程序中止;二是對相關經辦人員及工傷保險股負責人進行了談話提醒,要求嚴格按照工傷認定管理辦法執行,確保同類問題不再發生。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六)針對“風險防控重視不夠,涉嫌違規違紀違法問題較多”方面存在的問題。
整改問題28:發放死亡人員養老保險。
整改成效:一是嚴格核實河南社保公眾號資格認證模塊中待遇領取人員生存狀態,經比對,白某等141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死亡人員中,確認數據為127人,其中至今健在79人,已退回冒領養老金26人,已死亡不存在死亡冒領20人,長期失聯找不到其親屬2人;機關事業養老保險4人有3人已進行生存認證,一人林業局退休職工張某某已死亡,多發6個月退休金17149.62元已于2022年9月5日全部追回;陳某等53名死亡人員企業養老保險,經核實不存在多領6人,截至目前健在2人,供養親屬死亡晚申報2人,退休人員死亡晚申報43人,應追回的已全部追回;二是舉一反三,局黨組對相關經辦人員及社保經辦機構負責人進行了談話提醒,要求嚴格審核待遇領取相關資料,定期進行數據比對,確保同類問題不再發生。牢固樹立風險防范意識,對未認證人員做待遇暫停處理,防止養老金冒領現象發生。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29:重復發放養老保險。
整改成效:一是迅速對曹某某、白某某等50名參保人員重復領取待遇情況進行逐條核實,其中1人冒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6644元已追回,現已終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剩余8人屬于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現已終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其中4人重復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共計2783元,已全部追回,剩余37人系領取的遺屬補助;二是局黨組對相關經辦人員及社保經辦機構負責人進行了談話提醒,要求嚴格審核待遇領取相關資料,定期進行數據比對,確保同類問題不再發生;三是聯系市社保中心及東軟公司工程師每月月末比對各險種參保數據,加強日常監管,堵塞漏洞;對已辦結歸檔的業務數據進行再比對、再查找,堅決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30:發放服刑人員養老保險。
整改成效:一是積極聯系司法部門、單位及退休審批部門核實服刑情況及處理意見,經核查,司法局退休干部張某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根據規定,服刑期間發放生活費,刑期結束后降低退休待遇?,F機關事業保險所已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停發退休待遇,改發生活費;從2021年10月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二是棉麻公司退休職工仝某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根據相關規定,服刑期間不能進行工資調整,企業保險中心及時落實情況,沒有在服刑期間進行工資調整;三是局黨組對相關經辦人員及社保經辦機構負責人進行了談話提醒,要求嚴格審核待遇領取相關資料,定期進行服刑數據比對,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31:為死亡或超齡人員發放工傷待遇。
整改成效:一是在對供養親屬進行生存認定時發現供養親屬孫某某超齡領取待遇3690元,隨即聯系其家屬,已于2022年10月10日退回多領取的工傷保險待遇;二是在對供養親屬進行生存認證時發現領取人員陳某某已于2020年11月30日死亡,冒領工傷保險待遇22455元,已于2022年4月13日追回;三是2021年11月在對供養親屬生存狀況核對時發現王某某、龔某某工傷待遇超齡發放,隨即通知家屬讓其退還多領待遇,并多次到家中做思想工作。經過多次家訪,家屬已于2022年4月14日退回王某某多領待遇13650元,2022年5月5日退回龔某某多領待遇2532元;四是局黨組對相關經辦人員及社保經辦機構負責人進行了談話提醒,要求嚴格審核待遇領取相關資料,定期進行數據比對,確保同類問題不再發生;五是制定了待遇申領人員信息檔案,并主動與公安、衛健、民政部門結合,進行了數據比對,確保數據的真實性,避免死亡冒領、超齡發放問題的發生。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32:違規發放失業金。
整改成效:一是對反饋的兩人申請發放情況進行核實確認;二是積極追回違規領取的失業金,已追回谷某違規領取失業金7925.28元,追回谷某某違規領取失業金11000元,谷某某剩余7900元在失業保險中心送達《違規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告知書》后,谷某某已退回多領取的失業金;三是局黨組對相關經辦人員及失業保險中心負責人進行了談話提醒,要求嚴格審核待遇領取相關資料,定期進行數據比對,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33:違規辦理因病提前退休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整改成效:一是迅速成立以工資福利股、工傷保險中心為成員的調查整改小組,對上述問題進行調查取證核實;對有關勞動能力鑒定及提前辦理退休等方面的政策法規進行了認真學習,并針對以上兩個人的問題對照政策法規進行了認真研判,明確問題的實質;二是通過走訪單位、當事人,并去本地、外地醫院、醫保、工商等相關機構了解情況,調取資料記錄,并進行復制,補正了相關材料。兩人的具體情況是:王某某屬縣文廣新局下屬劇團職工,家住范縣老城,戶籍山東莘縣,由于單位無法經營而解散,沒有在河南范縣參加醫保,看病住院醫療報銷都是在山東莘縣進行(莘縣醫院、醫保有憑證),因而在范縣醫保系統查不到住院就診信息;喬某某屬縣商業局職工,單位經營效益不好,店鋪商戶注冊時還未發病,患病后進行了勞動能力鑒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當時沒有及時更換撤銷營業執照法人,現已去工商部門辦理完登記注銷手續;三是嚴格落實問責,局黨組對具體經辦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嚴格政策,堵塞漏洞,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34:涉嫌偽造篡改資料。
整改成效:一是組成專項審核小組,認真對姚某和劉某某兩人退休手續和人事檔案進行復核;二是將核實工作延伸到主管單位,通知其人事科長進行一起匯審。將檔案中重要信息重要表格仔細研判,對檔案中有涂改痕跡的因素進行調查。調查情況經單位主要領導審核,形成文字材料進行歸檔。商業局姚某檔案中定級表時間與招工表時間存在不一致情況,經單位調查核實,姚某確是商業局百貨大樓職工,2004年5月參加工作。故參加工作時間認定為2004年5月,不予采納1997年7月的時間。關于公章問題,認真核對商業局人事科公章,并進行了核實,其單位為了加強人事工作的管理,人事公章曾有過2次更換。關于文化程度及簡歷存在涂改痕跡問題,也及時通知其主管單位,主管單位進行審核調查,劉某某初中畢業,高中只上了一年,工作簡歷真實,有個別涂改痕跡屬筆下誤所致;三是局黨組對相關經辦人員及社保經辦行政股室負責人進行了談話提醒,要求嚴格審核退休申報相關資料,確保同類問題不再發生;四是組織股室人員再次學習《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手續辦理工作規程》(濮人社〔2013〕310號)文件,重點對申請退休人員的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工種、從事特殊工種工作年限、檔案管理各項內容等認定政策進行深入學習,并嚴格按文件要求進行信息認定。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35:重復參加養老保險。整改成效:一是機關事業、企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三大社保經辦機構抽調專人對胡某某等47人、郭某某等2人重復參保情況進行核實,對于重復參保人員,要求到戶籍所在地勞保所、原工作單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終止手續;二是白某某等1868人重復參加企業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問題,嚴格按照《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14〕17號)執行;三是舉一反三,針對重復參保問題,局黨組對相關經辦人員及社保經辦機構負責人進行了談話提醒,要求按規定定期進行數據比對,同時加大內部稽核力度,防止重復參保問題再次發生。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七)針對“侵害群眾利益時有發生”方面存在的問題。
整改問題36:服務群眾水平不高。
整改成效:一是從相關股室抽調專人對吳某某等3人反映的的情況進行了調查核實,所反映的問題不是退休辦理不及時,而是退休金、職業年金劃算不能一次兌現的問題。針對反映問題,認真進行了研判分析,實屬退休中人職業年金對賬不及時導致,并及時向吳某某等3人做了解釋說明,切實提高服務水平;從相關股室抽調專人對23名企業退休辦理超期人員基本情況進行了調查核實,其中:8人屬于審批后未及時補繳欠費;4人屬于審批后系統信息錯誤未及時變更參保信息;1人屬于賬戶不完善,未及時完善賬戶;1人屬于領取失業金期間繳納養老保險,未及時退還失業金;6人屬于待遇核算業務辦理系統錯誤,需工程師進行處理,導致未及時發放待遇;2人屬于辦理審批后未向經辦機構報送退休材料;1人屬于錯誤數據,未辦理養老保險退休審批;二是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中心及時督促單位和主管職業年金業務的農業銀行對賬,做實帳記實并上傳。企業養老保險中心對因個人未及時到窗口辦理退休業務、需補繳欠費未及時補繳、需進行信息變更未及時進行變更導致超期的,及時與其本人取得聯系,并督促其盡快辦理相關業務,以免影響退休待遇發放;三是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中心及時聯系省職業年金管理處和系統工程師,完成正式待遇核算,現退休待遇全部落實到位。企業養老保險中心對因系統出錯或賬戶不完善需要工程師處理導致超期的,及時聯系市局工程師,督促工程師對系統和人員個人賬戶進行調整,并在系統調整完成后及時辦理退休待遇手續;四是局黨組對相關經辦人員及社保經辦機構負責人進行了談話提醒,要求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審核退休審批、待遇領取相關資料,堅決杜絕“慢作為”現象的發生,確保同類問題不再出現。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37:參保對象有關權益保障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通過人社局公眾號發布信息,提醒參保人員按程序查詢;二是持續推進社保經辦數字化轉型,優化“網上辦”“掌上辦”功能,通過河南社保、支付寶、豫事辦等平臺自行查詢打??;三是對企業、機關事業113人次參保人員身份證信息錯誤問題,及時聯系相關單位人事進行重新核對,并聯系參保人進行身份證信息變更,現已全部更正完畢。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八)針對“社保系統與稅務系統不兼容,基金管理存在安全風險”方面存在的問題。
整改問題38:數據不同步,征繳計劃數據不能完整傳輸給稅務系統,導致部分參保單位不能正常繳費。
整改成效:由于稅務和社保不是一個操作系統,彼此不能兼容共享信息,原有的交互系統也不能正常使用,計劃推送有時出現問題。下步我們將采取強制措施,杜絕此類問題發生。一是及時與稅務部門對接,查找出現問題的原因,積極向市局和系統工程師聯系,及時處理征繳過程中的技術難題;二是向上級部門反映,加強社保系統和稅務系統的兼容性建設工作,一體推進養老保險征繳“通模式”平臺建設,現平臺已基本搭建完成,今年4月份運行,在系統正式運行前,嚴格要求參保單位按時間節點報送參保所需材料,在每月25日前做系統匯總,對材料報送不齊的單位單獨聯系,務求完整準確,在全部確定無誤后,準時在每月28號向稅務部門推送完整征繳計劃。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39:稅務系統參保繳費數據不能及時反饋回社保系統。導致參保人賬戶實繳信息無法及時到賬更新,影響社保業務辦理。
整改成效:一是每月系統過月后8日前主動和稅務部門對接,掌握征繳計劃推送及落實情況;二是“通模式”后,每月10日前讓稅務部門反饋參保單位及人員到賬情況;三是向上級部門反映,盡快處理解決因信息傳輸慢影響社保業務經辦問題;四是定期與稅務部門開展征繳問題座談研究,及時處理征繳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全力推進社保業務辦理。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九)針對“協同聯動監管和信息共享機制不到位、主動配合意識不強”方面存在的問題。
整改問題40:未建立協同聯動監管機制。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落實《濮陽市查處和防范社會保險欺詐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社保領域侵害社?;疬`法案件的研判和調查,及時將涉嫌犯罪的證據材料移交公安機關偵辦。2022年10月份,與公安部門召開了協調會,聯合公安部門加大對資金的追回力度,通過電話聯系、下發《冒領待遇告知書》《追繳通知書》、移交公安部門等方式,督促其在規定時間返還違規領取的待遇,對拒不退還、欺詐騙保的人員,移交公安部門處理;二是加強檢查,加大監督力度,及時發現社保案件線索,對于發現的社?;鸢讣€索,按照程序移交公安部門,充分發揮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
整改問題41:人社系統未主動與公安、民政、司法、衛健、法院、檢察院、醫保、稅務等部門對接,公安等部門也未主動配合,導致違規領取待遇問題頻發。
整改成效:針對人社系統未主動與相關涉保部門主動聯系,未實現信息共享問題,已形成專題報告上報縣政府,建議協調衛健、民政、住建、稅務、市場監管、工信、財政、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部門,共同建立大數據比對工作機制,實現信息數據共享,強化數據的精準性,及時發現、排查、核實重復領取、違規領取社?;鸬纫牲c信息,為社?;鸢踩芾磉\行提供保障。起草了《關于建立全縣社?;鹫招畔⒐蚕頇C制》的征求意見稿下發至各鄉(鎮、辦)、縣市場監管局、縣衛健委、縣民政局、縣法院、縣司法局、縣公安局、縣殘聯、縣稅務局等涉保部門(單位),待征求意見后,上報縣政府審定,盡快出臺外部數據信息共享機制,從根本上杜絕參保人員違規領取社保待遇問題,確保我縣社?;鸢踩椒€運行。
整改完成情況: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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