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綜合新聞
濮陽首例檢察機關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今日開庭
7月9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市人民檢察院訴山東巨野某有限公司、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環境污染責任糾紛一案。這是我市首例由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起訴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
公益訴訟起訴人訴:2015年10月23日至12月17日,被告山東巨野某有限公司先后擅自將其生產的工業含酸廢水24車共計1195.5噸,交由無處置資質的寇某等人,寇某等人又通過靳某將上述含酸廢水非法傾倒入范縣市政管網內。因非法傾倒的含酸廢水超出該污水處理廠凈化能力,致上述含酸廢水排入金堤河。2016年1月27日至2月18日,被告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擅自將其生產的含酸廢水10車共計629.98噸,交由寇某等人非法處置,寇某等人轉交靳某后以同種手段非法傾倒。其中,584.5噸廢水傾倒進范縣市政管網,污染場地罐體內殘存45.48噸。
經鑒定,該廢酸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hw34廢酸類”危險廢物,對地表水環境造成了嚴重損害。山東巨野某有限公司非法傾倒的危險廢物造成的地表水環境損害數額為358.6344萬元、環境污染財產損害11.6155萬元、應急處置費89.6846萬元;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傾倒的危險廢物造成的地表水環境損害數額為175.3656萬元、環境污染財產損害5.6797萬元、應急處置費43.8541萬元、罐體內殘留廢液處理費用13.6440萬元。
公益訴訟起訴人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二被告將其生產的危險廢物交由無處理資質的相關人員非法傾倒,污染環境,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二被告應當對自己的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鑒于該案案情疑難復雜,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徐哲親自擔任審判長和主審法官,還邀請了2名具有化工、污水處理專業知識背景的人民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庭審前,徐哲多次召集合議庭成員研究案情,召開了2次庭前會議,并研究制訂了詳細的庭審提綱。庭審中,公益訴訟起訴人、被告圍繞焦點問題進行了充分的陳述、舉證質證和辯論。為查明案件事實,法庭依檢察機關申請通知2名證人出庭作證,并在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中首次引入證人宣誓制度。
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最后陳述等環節,合議庭宣布休庭。鑒于案情復雜,本案將擇日宣判。
徐哲表示,這是我市首例由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也是跨省廢硫酸污染環境公益訴訟案。檢察機關在河南省首次適用虛擬成本法核算環境修復費用,該案的受理和審理對于今后類似跨區域案件的處理具有重大借鑒意義,凸顯了司法在服務中心工作、生態文明建設、保護公眾環境權益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縣(區)主管環保工作副縣(區)長及生態環境、水利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以及專家學者、媒體記者、化工企業代表等近120人旁聽了庭審。
上一篇:自我革命,習近平抓這個“重要風向標”[ 07-10 ]
下一篇:河南濮陽:鄉村振興畫面美 文體發展潛力足[ 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