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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不宜確定為村“兩委”成員候選人 10種負面清單
1.?被判處管制以上刑罰,正在執行或執行完畢未滿5年的;
2.?涉黑涉惡受處理的;
3.?正被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調查且基本事實清楚的;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所受紀律處分有關任職限制期限未滿的;
5.?參加邪教組織,從事非法宗教活動,組織封建迷信活動的;
6.?長期無理上訪或組織、蠱惑群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7.?選舉前不作出競職承諾、創業承諾、辭職承諾的;
8.?換屆期間直接或間接拉票賄選和干擾破壞選舉,被有關部門查證基本屬實的;
9.?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被檢察院列入行賄人名單的;
10.?擔任村“兩委”干部期間,長期外出不能在村正常工作,或由于身體及年齡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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